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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永久和平”的理念是乌托邦吗?

私产人文 2022-03-21

一时强弱在于力

千秋胜负在于理


康德“永久和平”的

理念是乌托邦吗?

©文/  辰路(原创) 来源:读嘉

编辑:禅心云起、瑞秋的春天

☄ 永久和平论提供给我们更深刻的启迪是:推动永久和平的实现不单单只是国际大国之间利益的博弈,更需要每位个体意识到自己作为世界公民身份的法权义务与道德责任。

在当前中美关系愈发紧张的情况下,有部分人判断中美已经陷入“修昔底德陷阱”,新崛起的大国和现存大国之间的战争不可避免。他们认为,今日正如二战时期珍珠港战争的前夜,热战可能一触即发。二战之后维持了70多年的和平如今又到了一个新的关键时刻,和平究竟能否继续维持下去?

 

200多年前,德国哲学家康德就提出了永久和平的理念。作为中国知识分子所熟知的人物,康德一直被形容成思想纯粹、与世无争、生活枯燥无味的哲学家。但许多人不知道的是,尼采认为康德和孔孟一样喜欢谈论道德,他给康德取过一个有趣的绰号:哥尼斯堡的中国人。这位“哥尼斯堡的中国人”和孔孟的思想实质是大相径庭的,但确实在一个政治话题上他们很相像:儒家提出了未来社会是“大同世界”,而康德也乐观的认为世界最终将会走向永久和平。

 

康德生活在被誉为欧洲走廊的普鲁士,18世纪的普鲁士可谓是欧洲交战最频繁的地区之一。那么,是怎么样的生活阅历让康德提出了“永久和平”的理念?

 

一、康德丰富活跃的人生经历

 

1724年,伊曼纽尔·康德出生在东普鲁士的哥尼斯堡。哥尼斯堡在今天是属于俄罗斯统治下的一块“飞地”,但在当时是东普鲁士的首府,拥有非常高的政治地位。它是连接着整个东欧与日耳曼及欧洲的其他海港,也是很重要的贸易据地。18世纪的哥尼斯堡可以说是拥有“多元文化”的地方,它由许多不同国籍的居民组成。康德是一个“宅男”,一生中都没有怎么离开过自己的家乡,但他的作品中却体现了对多国文化的深刻理解,这正得益于哥尼斯堡独特的地理位置与文化氛围。

 

他的父亲是城内的马具师,拥有一个生产运输马的配件、马车等的工作室。马具师的社会地位并不高,但他们家还是积攒了一定的财富,使康德在无忧无虑的家庭条件下成长起来。康德的父母是基督教虔敬派的信徒。虔敬派是德国新教系统下的一个旁支,是新教正统派的反叛性的派别。虔敬派强调自发性的圣经研究与个人内心对上帝的虔敬,尤其注重在现实善行中的信仰实践。该派的信徒在当时主要由商人与底层平民为主。尽管康德置身于虔敬派家庭,但他对虔敬派也有正反两面的认知。康德认可虔敬派的自决与自足精神,但并不认同虔敬派强调心灵崇拜而忽视理性思考的特点。

 

由于出众的天赋,康德以优异的成绩从本地最知名的高中腓特烈中学毕业,直升哥尼斯堡大学。当时德国大学采取的是精英教育模式,在18世纪,全德国仅仅具有28所大学,其中还有许多是小型大学,全部大学注册学生加起来也仅有9000人。哥尼斯堡大学作为东普鲁士地区唯一的大学,全校大约有300到500名学生。由于地理位置与中东欧其他国家接壤,哥尼斯堡大学甚至吸引附近邻国的学生。作为全国稀有的大学生,康德的社会阶层由原先的工匠跨入知识分子,并且可以免于服从兵役。

 

康德在1748年毕业于哥尼斯堡大学哲学系之后,迫于生计离开哥尼斯堡,前往乡间担任贵族的家庭教师。这也是他人生中唯一一次离开哥尼斯堡。在这段时间内康德坚持写作,他在此时酝酿着《自然通史与天体理论》一书。在该书中,康德提出了后世闻名的“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学说”。他在书中作出的假设是,星云群在转动的过程中渐渐瓦解,并因为万有引力而压扁,然后成为星体与行星。康德凭借该书及相关论文博得了较高的知名度。1755年,康德获得了宝贵的返校任教的机会,从此他再也没有离开过哥尼斯堡大学。



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学说在19世纪被科学家们广泛接受。拉普拉斯更侧重在科学角度上的说明,而康德比拉普拉斯提出的时间早了50年,也相对更侧重自然哲学方面的说明。

 

1758年,哥尼斯堡发生了改变这座城市、也改变康德命运的一件大事。普鲁士的军队在大耶哥斯多夫战役中败给了俄国,普鲁士只好放弃哥尼斯堡。1月22日,在所有教堂钟声齐鸣之下,俄罗斯将军费莫尔抵达哥尼斯堡。市政府、市民及贵族代表一同献出了城市钥匙,长达五年的俄国统治时期开始了。哥尼斯堡原本具有严格的社会阶层区分与宗教信仰制约,但在俄国人的控制下,整个社会趋向自由化、世俗化的方向发展。

 

康德在新局势下其实获得了好处,他结识了俄国的许多将军并踏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交际达人。这段时间内,康德在各类社交宴会中与凯泽林克女伯爵相谈甚欢,甚至动起了结婚的念头。但一方面他的财力和社会阶层与女伯爵有着不小差距,另一方面康德性格也十分犹豫,他最终放弃了求婚的打算。从此康德一生未娶,并且在晚年逐渐对爱情产生较为悲观的看法。

 

1764年另外一件事情深深触动了此时已40岁的康德,那就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丰克猝死。康德由此更加注重自己身体健康的管理。康德在自己自传中介绍过,他的胸腔平坦而内陷,限制了心和肺的活动空间,使他一直有“疑病症”的倾向。疑病症在18世纪的知识分子中相当时髦,一般认为它与忧郁症有关。康德确信只有规律性的生活才能避免自己陷入到对死亡的恐惧中。从此,他由一名社交达人转为作息规律的“机器人”。

 

康德每天在凌晨五点起床,喝过茶和抽过烟斗之后,就开始准备上课的内容。他早上在固定时间内讲授哲学课程,上完课后,他撰写自己的新作直到12点,然后就会穿戴整齐外出用餐,接下来与他的朋友一起度过下午,谈论一切值得讨论的话题。在4点教堂钟声敲响后,他会出门沿着固定的道路散步。在晚上,他会进行阅读工作,并于22点准时入睡。有一件有趣的事情是,康德曾经因阅读卢梭的《爱弥儿》而忘记了下午散步的时间,以至于哥尼斯堡的许多居民都在怀疑教堂的时钟是否出错了。

 

在规律的作息生活中,康德专注于哲学思考,进入了作品高产时期。他凭借《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这“三大批判”名声鹊起,成为了“哥尼斯堡之王”,几乎每一个到访哥尼斯堡的人物都会想要拜访康德。1791年,在名声达到巅峰之后,康德有底气对传统宗教发起进攻,但也因此陷入到了与普鲁士教会的纠缠之中。

 

康德针对当时存在的“伪善”与“假装信仰坚定”的现象,明确指出宗教的前提是真诚的心,我们不能在没有任何感受的时候假装自己有信仰。为了便于统治,普鲁士国王要求人民装作信仰坚定的样子,虽然这样的信仰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康德进一步提出,道德并不是建立在信仰之上的,恰恰是信仰建立在道德之上。真正重要的是道德存心,不是外在的包装,道德上的真诚远比假装信仰更得到上帝的青睐。


腓特烈·威廉二世,普鲁士王国国王(1786年8月17日—1797年11月16日在位)。他在任内推行强权政治,促使普鲁士国际地位的上升。在宗教文化上,他联合虔敬派试图对国民进行更严格的思想控制,这也引发了与康德等启蒙哲学家之间的矛盾。

 

康德这些极具现实影射的批评甚至惊动了当时的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二世在1794年10月1日致函康德称,他很不高兴地看到康德的哲学如何遭到滥用,丑化并且贬抑圣经和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国王警告康德说“如您继续违抗,将有很不愉快的措施降临”。此时已年届七十的康德选择了妥协,他保证自己在国王的有生之年不再撰写类似的文字和讲授有关宗教的课程。

 

我们可以看到,康德要远比我们传统认知中的宅男形象要有趣得多,他也从未将自己局限在逻辑与哲学思考的纯粹领域内。40岁前的康德生活丰富多彩,40岁后由于没有结婚、好友死亡以及“疑病症”心理作用等原因,康德才转变成了今天我们熟知的规律生活方式。同时,康德在宗教、政治等领域也不甘寂寞,甚至在一些主张上显得批判性十足。虽然被国王禁止在宗教议题中发表意见,但后来康德在政治话题中仍然提出了一个在当时显得非常先进且激进的理念——永久和平。

 

二、实现永久和平的三大条件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英国、普鲁士等其他欧洲国家为了抵制革命派力量的崛起,决定组建反法同盟。1793年春,反法同盟开始进攻法国本土并支持法国境内的王党叛乱。两年之后,普鲁士国内出现了反战情绪和财政困难等情况,同时法国又表明愿意和普鲁士单独媾和的态度,两国之间达成了和谈的共识。1795年4月5日,普鲁士和法国代表签订了《巴塞尔和约》。普鲁士成为了首个退出反法同盟的国家,停止了一切对法的战争行为。这一和约使普鲁士在此后的10年时间内置身于对法战争之外,获得了相对安逸的发展环境。

 

随着普法两国在外交局面上开创了和平共处的新进程,德国新闻界、学界也形成了一股讨论“永久和平”的学术热浪。在德国,围绕着《巴塞尔和约》而展开的和平设想在许多报刊中都得到了广泛热烈的讨论。康德也对这一话题颇感兴趣,此时恰逢1795年8月的米迦勒节博览会,他愿意提供给一家出版商一篇论文,以供出版并展示在该博览会上。由此,康德写就了《论永久和平:伊曼纽尔·康德的一个哲学策划》一书。在该书中,康德提出了三个正式条件,以推动世界范围内永久和平的实现。

 

促进永久和平的第一个条件是“每个国家中的公民宪政都应该是共和制的”,康德认为只有共和制宪政是唯一能够导向永久和平的政体。这是为什么呢?答案在于共和制中开战的步骤与思虑是复杂的。在共和制中,发动战争是需要得到国家公民的同意的,而战争所带来的债务、建筑破坏乃至生命流逝也都是由国家公民自己承担的。这些原因导致共和制的国家会为开始一场如此糟糕的游戏而思虑再三。因此,共和制本身就是一个内在趋向于和平的政体形式。

 

而在非共和制的国家中,开战是世界上最毫不迟疑的事情。因为国家的元首正是国家的所有者,即便发生战争,也不影响他自己在宴席、狩猎、度假行宫、宫廷节庆方面的享乐。在中世纪,国家元首经常因为一些私人原因而开战。例如具有传奇色彩的王后埃莉诺,她之前是法王路易七世的妻子,后因迟迟无法生育继承人而被路易七世宣布离婚。短短六周之后,埃莉诺便与亨利二世结婚,成为英格兰王后。虽然英法开战的成因非常复杂,但是埃莉诺的短暂再婚,毫无疑问是让路易七世决定向亨利二世宣战的直接原因。

 

埃莉诺和亨利二世。埃莉诺,阿基坦女公爵,是欧洲中世纪最富有财富和权力的女人中间。她曾先后成为法王路易七世和英王亨利二世的王后。

 

针对于此,康德也强调“国家不是财产”的观点。他说道:“任何独立自存的国家均不应当能够通过继承、交换、购买或者馈赠而被获取。”这也就是说,国家绝不是一笔私人的财产,可以任由统治者支配。康德将国家比喻成一个道德人格,如果像中世纪那样通过皇室联姻的做法而将两个国家合并,那么显然是违背了道德人格的独立性。在把国家当做元首私人财产的非共和制国家中,臣民们可以被当做任意操纵的物件来使用和消耗。这也是永久和平的阻碍之一。

 

促进永久和平的第二个条件是“国际法权应当建立在自由国家的一个联盟制之上”。一群拥有公民宪政模式的国家,出于在国际社会上互相保全自身的一致目的而共同组建国际联盟。表面上国际联盟是对各个独立国家的限制,这是否意味着国家就不自由了呢?

 

康德在文中区分了两种自由,一种是“偏爱放纵的自由”,另一种是“理性的自由”。野蛮人国家倾心于第一种自由,他们宁愿无休止地相互争斗。但这也孕育了国家元首的特权,他可以凭借自己私人意志行事,而他引以为傲的荣光就是根本不服从任何外在法律强制。因此这也会造成一个悲剧性的后果:元首可以自己逃避风险,却驱策成千上万人为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事情牺牲自己。

 

“理性的自由”才是自由的真谛。自由有三个递进的含义,首先是生而具有的平等,其次是做自己主人的品质,最后是对他人做就自身而言无损于他们的事情的权限。依照康德的理解,自由不是仅仅属于个体的权利,它还具有人与人之间的共存性质。我们只能在不损害他人自由的界限内进行活动,才能被称之为正当的。因此组建一种国际联盟,恰恰是践行了自由的共存性质,帮助各个独立国家拥有正当而不是肆意妄为的活动空间。国际联盟保障的国际法权,也不是侵占各国内政上的权力,而只是保障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理性自由状态。

 

康德乐观地认为这种联盟制的理念在现实中完全是可以实现的。他认为历史肯定会安排一个强大而且已受到启蒙的民族形成一个共和国,这个共和国在本性上也必然趋向于永久和平。那么,这个强大的共和国就为其他各国提供了一个联盟统一的中心,以便让其他新的共和制国家不断加入其中,并且依照国际法权的理念来保障各国的自由状态。就这样,康德相信这样的联合会逐渐扩展地越来越大,最后将全世界的国家都容纳进去。

 

康德的这一设想在历史上也得到了借鉴与应用。1918年,时任美国总统威尔逊在国会提出推动国联建立的《十四点原则》时就说过:“为了人民的解放和永久的和平,包括德国人民,世界应该为民主而和平,我们不应该自私而回避自己的义务。”在威尔逊的推动下,美国初期在建立国联的事务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吸引英法及其他国家陆续加入。尽管美国由于国内孤立主义的抵制最终没有加入国联,但国联作为人类第一个国际性联盟,其在理念与成立模式上都受到了康德“永久和平论”的深刻影响。

 

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美国第28任总统,他是唯一一名拥有哲学博士头衔的美国总统。1918年1月,威尔逊发表了十四点和平原则,推动国联的成立和组建。1919年,威尔逊被授予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如果说前两个条件更侧重国家与国际组织上的法权,那么第三个条件则是针对于世界公民的法权,即“世界公民法权应当被限制在普遍友善的条件上”。康德提到,由于我们人类共同享有地球表面的居住权并且愿意相互交往,那么我们应当主张一种“造访法权”。拥有这项权利意味着,一个外地人不会由于自己抵达了另外一个区域而遭人敌意对待。当然,康德也补充称,只有外地人尝试与原住民和平交往的情况下,才能拥有友善的造访法权,外族人的征服性行为决不适用于此。

 

康德关于世界公民法权的设想在人类史上也是一大重要进步。自此,人类不只是某一国家的公民,更拥有一种“世界公民”的新身份,并且依此具有相关权利与义务。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就评论说,康德为法律理论引进了第三个维度,除了国家法和国际法之外,还应当有世界公民法,这是一场意义深远的革命。

 

欧盟是当今世界中最接近实现第三条件的区域性组织。1991年12月份,欧洲各国代表正式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并宣布欧盟在1992年成立。该条约的一大突破就是将各成员国的公民统称为“欧盟公民”并享有平等待遇。欧盟公民可以在欧盟成员国区域内自由流动,享有居住流动、就业流动、医疗和教育任意选择等权利。欧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康德“造访法权”的设想。

 

促进永久和平的三大条件构造了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从宏观的国家、国际联盟到微观的世界公民个体,都拥有权利和义务推动世界范围内永久和平的实现。当然,康德也一再强调,永久和平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一方面,它的实现是需要循序渐进、慢慢拓展的;另一方面,永久和平的理念也总是会遭到干扰和阻力的。

 

三、如何保障永久和平?

 

永久和平的反义词显然是战争,战争是永久和平的公开威胁。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进入到共和宪政状态、建立起共和制等现代国家制度后,发生战争的概率已经在逐步下降。然而,永久和平并不因此就踏上一条顺利的发展道路,在共和宪政状态下,仍然有两股十分危险的隐蔽敌人。

 

威胁永久和平的第一个隐蔽敌人是“秘密的外交协议”。康德在“国家间的永久和平的临时条件”中的开篇就提到了这种现象。他认为存在一种将和平视作手段的和约,两国之间缔结和约不是为了终结一切敌对行为,而只是为下一次继续开战积蓄力量。他们往往利用和约的假象,等待一个有利时机以达到邪恶意志的目的。

 

这在历史上发生过好多次了。1938年,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的四国首脑在慕尼黑举行会议,在没有捷克斯洛伐克代表列席的情况下,四国签订了《慕尼黑协定》。该协定在保障西欧地区和平的名义下,将捷克斯洛伐克的苏台德区割让给德国。张伯伦在返回伦敦下飞机的时候,还兴高采烈地称:“这是我们时代的和平,我建议你们安心的睡去吧。”但是讽刺的是,苏台德区肯定无法满足希特勒的狼子野心。不到一年的时间,纳粹德国就闪击波兰,拉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序幕。这一事件后来也被称作“慕尼黑阴谋”。

 

1938年9月,英、法、德、意四国首脑张伯伦、达拉第、希特勒、墨索里尼、齐亚诺在慕尼黑举行会议,在没有捷克斯洛伐克代表列席的情况下,签订了“慕尼黑协定”。

 

此外,1939年8月苏联与德国秘密签订的《苏德互不侵犯条约》也具有类似性质。像《慕尼黑协定》、《苏德互不侵犯条约》这类文件,表面上塑造成一种和约的形式。但是和平指的是一切敌对行为的终结,它只能被视作目的而不是手段。这些“伪和约”大多带有秘密性的特征,他们并不公开或不彻底公开。它们往往只是政治元首之间达成的某种默契,并没有征得国民的理解与同意。

 

针对于此,康德提出了公开性的原则。他给出了一个著名的先验程式:“一切与其他人的法权相关的行动,其准则与公开性不相容者,皆是不正当的。”也就是说,所有正当的、符合法权形式的东西,那么一定都是公开的、毫不遮掩的。具备公开性的特点,一方面会使发布的政策必然要满足公共的普遍利益,或是与公民们的全体期待相一致;另一方面也会消除部分公民的不信任,在互相沟通、互相解释的过程中努力让所有人的目的达成一致。由此,公开性原则也被写入了后来各大国际组织公约的章程之中。例如,美国总统威尔逊在筹备组建国联的“十四点和平原则”中的首条就是:公开订立和平条约,无秘密外交。

 

政治的道德家则是威胁永久和平的另一个隐蔽敌人。康德提出有一类政治人物叫政治的道德家,他们是把政治问题仅仅看作是权术,让道德服从于政治利益的政治实践家们。由于现代法权更讲求外在行为而相对轻视内在动机,这确实为一批熟谙法律又懂得伪装自己的政治家提供了机会。政治的道德家心中并不存在道德原则、不把道德视作最高目的,要么利用法权达到自己的目的,要么道貌岸然地侵犯法权。康德为这批人的行为概括出了三个特点:

 

第一个是“做了再说”。他们会抓住有力的时机去任意地占有,在行动结束之后再辩护,即便做出了暴力行为也努力去粉饰它。因为他们知道一个道理,事前想出一个令人信服理由的难度,要远大于事后给出一个冠冕堂皇的解释。

 

第二个是“做过就否认”。政治的道德家明知道自己违背了法权,但也会坚决否认这是自己的过错。他们会塑造成一副这是人的本性使然的样子,甚至声称,如果我不抢在别人之前使用暴力,那么别人就会主动先对我们使用暴力。

 

第三个是“分而治之”。政治的道德家在注意到自己统治并不牢固的情况下,十分懂得在人民之间或是在国际社会之间拉帮结派,从中作梗、挑拨离间,迫使他们内部就出现不和的情况。同时,政治的道德家还懂得对其中一部分人民或一部分国家,许以更大的自由或利益,以此争取自己支持力量的牢固。这些狡猾的政治领袖明白,在人民或国家之间挑起纠纷是相当可靠的手段。

 

对于政治的道德家的存在,康德并没有给出可以“一举消灭”的办法。他无奈地承认,即便我们的共和宪政状态和人的善良意志在时代中不断进步,但那些违背这些理性原则的恶,同样也随之成长。这也就意味着,政治的道德家们的存在是长期性的政治现象,它甚至可能会一直存在下去。他们会更好利用法权和道德说教的方式来伪装自己的私人意图,持续挑起人民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讽刺永久和平的想法,最终阻碍永久和平的实现进程。

 

尼科洛·马基雅维利,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他提出了政治与道德分离,并且在《君主论》中“教唆”政治家要学会用道德伪装自己的行为。


但是康德提到,真正能让这些堕落的政治人物感到惭愧的是,不是暴露他们的行事原理,而是让这些原理失灵。康德提出了两个方法,第一个是道德层面的抵制办法:坚持我们的道德德性。德性的真正勇气在于,正视我们心中恶的原则并战胜其狡诈。我们要有勇气去拒绝一切“以人的本性的弱点为借口而为越轨行为辩护”的做法。但是道德的方法很大程度上因人而异,即便人类整体的道德品质都有所提高,但仍然无法根除部分人群的道德缺失问题。

 

第二个更加有力的方案则是提倡公共理性。无论是秘密外交协议的保密性,还是政治的道德家的权谋权术,实质都是凭借一小撮人的思考或想法来决定一个关乎所有公民利益和幸福的政策。与正当的政策需要公开性相一致的是,社会政治的理性状态也必须是公共的,是容纳所有公民参与其中并进行自由公开讨论的。

 

在《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的著名篇章中,康德提到了“理性的私人运用”和“理性的公开运用”的差异。理性的私人运用,是指在人们在自己的岗位或职位上对理性的运用,它的首要性特征是服从,服从上下级关系、服从公司或军队的运转体系等等;而理性的公开运用,则是人们把自己视作社会共同体中的平等一员或是世界公民社会的成员,以一个面向公众的学者的身份,自由地对事物做出自己的理性判断与评述。

 

这种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被康德称之为“最无害的自由”。这很大程度上也是康德为自己生活的一项辩护。康德在晚年由于自己宗教上的言论,陷入到与基督教会乃至国王的舆论风波之中。腓特烈·威廉二世禁止康德在相关宗教议题中发言。然而有趣的是,1797年11月国王去世之后,康德在1798年立马发表了《系科之争》。他在这篇文章中强调了哲学不是神学的婢女,哲学系不仅是一个独立于神学系的学科,而且其地位应当高于神学系。这篇文章中他对宗教的批判显然更加激烈,而康德机智地为自己作出了辩护:我只答应在威廉二世的有生之年不再发表宗教言论,现在国王已经死了。更何况,理性公开运用的自由是所有自由中最无害的自由。

 

拥有理性公开运用的自由,意味着所有国民具备了启蒙的可能性。公民思想的进步与理性的成熟,恰恰是在对社会政策与其他公共事务的公开讨论中才可能实现。国民不再需要思想的监护者,不需要别人代替他们做出理性判断。国民可以有勇气且能够成熟运用自身的理性能力做出判断的时候,秘密外交、政治的道德家的容身空间就会被大大挤压。因此,公共讨论的自由以及公共理性的增长,是推动永久和平实现的最好保障。

 

1795年康德提出的永久和平,在理念上绝对是大大领先于时代的进程。康德不是提出了一个空泛的、无法实现的乌托邦设想,他的众多想法已经在历史发展之中得到了阶段性的实现。可能会有人质疑,致力于推动永久和平实现的国际组织,在今天重新面临着民族主义等浪潮的挑战。美国学者汉斯·摩根索就提到,当今国际组织的行事逻辑也愈发“民族国家”化,它被几个强大的民族国家操控,从而导致偏离原先的国际主义路线。但是,实现永久和平本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康德自己就对实现永久和平充满着乐观与自信的态度,他认为永久和平是人类发展的“天意”。这个天意并不是某种宗教化的神秘力量,而是世界各国在社会利益与道德力量的相互作用下,最终会达成的一个共同趋向。

 

永久和平论提供给我们更深刻的启迪是:推动永久和平的实现不单单只是国际大国之间利益的博弈,更需要每位个体意识到自己作为世界公民身份的法权义务与道德责任。这些并非是与日常生活相距甚远的、虚无缥缈的理念,它本身就萌芽于我们对公开性与公共理性的认识与珍惜。当代国际外交不应只是某几个政治家就可以做出决定的私有领域,作为世界公民的一份子,我们有责任参与到构筑公共理性、捍卫世界和平的历史进程中去。

 

总的来说,今天的人类世界确实走在一条康德预想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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