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又荒唐:大学男博士做门卫,小学女老师当保洁!
博士工作的尽头是保安
近日,太原师范学院一则关于引进博士来校工作“非升即走”的文件瞬时引爆高校圈。
导火索就在管理和考核的第四小条,原文如下: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满五年,如未能晋升副教授(已达副教授任职条件因指标原因未晋升除外),本人需服从学校安排转到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岗位。”
其中,最刺激网友神经的是最后一句话:
非正常原因升不了,本人需服从学校安排转到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岗位。
再细细考虑文件第一条,“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校的最低服务期为8年”。
照这个节奏来看,那极大概率:“五年青椒,三年安保”。
这太狠了,堂堂博士,如果五年未升副教授就要转岗,就要去后勤打扫卫生,到食堂打饭,去门口当保安,哪怕你课上得再好。
当初寒窗苦读十余载,好不容易拿到了博士学位,现在却要陷入人生于这样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
太原师院的做法,其实就是在效仿985高校实行的“非升即走”制度。
人家985高校实行这一制度,也许还有一定的合理性,你一个地方普通高校瞎凑什么热闹?也许是太师看到博士生太多了,可以随意拿捏。
既然你太师要搞非升即转,那就一视同仁,从学校书记校长先开始。
你高校如果5年未能评为双一流,校长书记也一律转岗后勤!校长书记在任期内没有升职一律解聘,自谋出路。
太荒唐,要知道,有些领域的科研难度不是5年能够完成的,若是因为这一原因就让博士去当保安,那真是暴殄天物。
即使没有晋升副教授,当讲师总够格吧,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大学教师一定要副教授以上才行。
几个不懂教育的人,用管车间的办法管人才,想管住人才,压出人才,这是教育界最大的笑话!
02哺乳期老师调岗清洁工
大学男博士转岗做保安已经够离谱。
没想到,小学女老师转头已被要求开始做保洁。
这一幕还真就在经济发展的桥头堡广州发生了。
谢老师于2014年5月12日与某小学签订书面聘用合同,从事教育工作。
2020年底,谢老师向学校申请产假和哺乳假。
产假于2021年3月30日结束,哺乳假于2021年9月7日结束。
2021年3月产假结束,谢老师提交返岗申请,学校的骚操作来了。
学校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将其安排到学校门卫和清洁工岗位,谢老师表示拒绝。
2021年6月15日,学校以合同到期不续签为由,将谢老师解聘。
谢老师经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学校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8381.35元和拖欠的工资5165.5元。
按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解释,学校败诉的原因在于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学校只要再拖3个月,就可合法合规地解除劳动合同了。
看来,学校有点儿心急了,否则可以不花钱的。
你看,没有编制,老师跟打螺丝的民工没有实质区别。
谢老师只休了三个多月的产假就匆匆返回岗位,连哺乳假都不休,属实让人潸然泪下。
没想到学校竟然还是把她调岗到清洁岗。
你能想象一个哺乳期的女老师,拖着沉滞的身体冲洗厕所的场景吗?
有人说,学校的良心不痛嘛?
从法院的判决来看,学校良心不仅不会痛,还会暗自高兴。
辞退工作七年,哪怕处在哺乳期的女老师,代价也不过仅仅5.8万块钱。
以后剩下的老师,想怎么拿捏还不是学校说了算。
教师被迫跨行从事保洁工作的这一事件,引发了对于编制制度的讨论和思考。
谢老师作为一名哺乳期的女教师,在申请返岗后被调岗为保洁员,这一安排无疑给她带来了极大的羞辱与折磨。
但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情况的存在并非是个案,而是一个制度层面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编制制度的保护和完善,它不仅是稳定的保障,也是师道尊严的最后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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