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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非国家元首,凭什么头像印在国家货币上?

酷哥 千字文华 202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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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非国家元首,

凭什么头像印在国家货币上?

>>>文/酷哥<<<



“自由”这个词现在变得越来越复杂。电影《勇敢的心》主人公华莱士被处死时,呼喊的就是“自由”,在他那里,“自由”是指不为外族奴役。不被外族奴役当然好,但被本族奴役就自由了吗?千字君推荐一篇文章,供您参考。ps:本文首发于思想酷,感谢原创作者酷哥的大力支持,喜欢本文的朋友欢迎关注思想酷,每天都有原创好文。


著名法学家张千帆先生说,用中国当代的学术标准来衡量,孟德斯鸠进高校的话肯定要“下岗”,因为他毕生只出了一本书。然而,两三百年后翻开这部书,非但没有过时之感,而且不时让人茅塞顿开、拍案称奇。


这部书就是《论法的精神》。很多人看到书名也许望而生畏,其实,这是一部政治哲学的著作,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法律书,书中内容涉及经济贸易、婚姻家庭、生活方式,充分显示了作者的丰富知识和广阔视野。


但本书的名望,显然不是因为博收广取而来。作为西方政治学经典,它振聋发聩而又细致入微地讨论了自由、民主、平等的问题。


你所推崇的西方政治经典

绝大多数都源自本书

经典中的经典!

《论法的精神》

西方政治与法律奠基之作


先知书店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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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自由”下了一个

最精炼的定义


毫无疑问,孟德斯鸠是一位自由主义者。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无数思想家在拼命搅动社会,高喊民主自由。孟德斯鸠也在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他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他的温和渐进理性,更像是英国的柏克,而和法国本土的激进形同陌路:


 

“人能感受过去的滥用并看到纠错办法,但是人还看到纠错本身也会滥用。人可以留着弊病,如果害怕更糟糕的事发生的话;人也可以留着优势,如果怀疑更好的是否存在。”


只此一句,就把他和那些功利主义者等“半调子”自由主义区分开来。他属于偏保守的古典自由主义行列,而这在法国人当中非常少见。在孟德斯鸠那里,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这是关于自由的最精炼的定义。孟德斯鸠的解答不仅精确,而且具有最高的普适性。 再听听这句:


 

“在具有最好法律的国家,就是第二天就要上刑场的罪犯,也比一个专制国家的高官还要自由。”


这点评,经典到家了!



假如法律可以惩罚言论

那更应该惩罚沉默


值得关注的是,孟德斯鸠清醒认识到法律制裁的局限性,以及思想与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法律仅负责惩罚外在行为。”

 

“只是在言论预备、伴随或追随犯罪行为的时候,言论才成为犯罪。”

 

“沉默有时比任何言论表达得都多,没有什么比它更模棱两可了。”


假如法律可以惩罚言论,那似乎更应该惩罚沉默,但是这又如何可行呢? 170年之后,他的真知灼见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所肯定。在1919年的“抵制征兵系列案”中,霍姆斯大法官发展了“清楚与现存危险”标准,大意正是只有当言论会产生清楚而非模糊、迫在眉睫而非遥不可及的社会危害时,法律才能予以禁止或惩罚。当代美国关于言论自由的宪法规则,就是建立在霍姆斯的“清楚与现存危险”标准之上,而后者与孟氏论断的相似之处,清晰可见。


孟德斯鸠因此总结道:


 

“宪法就是要防止任何人被迫做法律并不强制他做的事情,或被禁止做法律允许他做的事情。”

正是孟德斯鸠限政理论的这一核心思想,开启了国家现代化之路!



他为美国的建立

提供了最重要的灵感


比孟德斯鸠稍早几十年的中国明末思想家黄宗羲,号称中国启蒙第一人,和孟德斯鸠一样,都对君主专制进行了批判,都主张用法律来治理国家。但黄宗羲的主旨是建立一个依法治国的封建统治,孟德斯鸠则是要推翻封建统治,发展资本主义社会。两人的出发点不同。孟德斯鸠的主张推动了国家发展,顺应了历史潮流,获得大多数人民的强烈支持。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这种批判,首先来自对权力的清醒认识。中国传统和西方传统里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要一劳永逸地找寻一种最好方式的思路。与此相对的则是寻找“最不坏”的解决方案。孟德斯鸠把权力看作是一种必不可少的邪恶,他思考的是如何使之变得不那么邪恶,而又能发挥它必不可少的作用:


 

“无论在哪种政体下,一切权力都可能被滥用,这是一条千古不变的经验。按人的本性,一旦掌握了权力,通常会将权力用到极限才肯罢手。这种源自人性的问题,不是仅凭道德的力量可以扼制住的。”

 

“从权力是对事物的支配这一特性看,要防止滥用权力,唯有用权力来制约权力是最为有效的。”


联邦法官詹姆斯·罗巴特公开裁定特朗普总统违宪


循着这一思路,孟德斯鸠给出了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科学、最严谨,也是能最有效防止国家被滥用的解决方案,即将国家权力拆分为能相互制约的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从人类的实践情况看,凡真正按此方案设计体制的国家,都能最大限度防止国家权力不被强人滥用,从而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的自由不被剥夺。


这是本书对后世最大的贡献!众所周知,联邦制是麦迪逊等美国立宪者的独创,但《论法的精神》为联邦主义者提供了最初的灵感。一种政治理念相当快地落实到实际政治生活里,这是人类政治观念史上少有的成就。这是因为孟德斯鸠跟别的思想家不一样,他不是一个抽象观念的制造者,孟德斯鸠的整个学说富有极强的经验感。 


专制的国家原则是恐怖


作为中国的读者,阅读本书不仅不会感觉枯燥,甚至会有一种亲切感---相当多的人不知道,本书中多处涉及中国。


比如,孟德斯鸠在书中气愤地写下这段话: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会骗人的民族,也是最喜欢骗人的民族,因为中国的法律禁止暴力,但允许欺诈。”


事实上,中国历代朝廷都是禁止商业欺诈的(这当然不用说),而且还出台过一批法令来保护消费者权益,但问题是,虽然有相关法律,但是我们看不到有效的执行,如此,制假贩假当然大行其道。


今天很多人在探究中国的问题到底是出自人性、制度还是文化。孟德斯鸠认为,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中“坏的”方面有两点是突出的,一是无信,一是贪欲:


 

“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虽然贸易会很自然地激起人们信实的感情,但它却从未激起中国人的信实。”

 

“如果贪利之心……法律并没想去加以限制……一切用术数或狡诈取得的东西都是许可的。”




孟德斯鸠所认为的中国民族性里的这些特点,正是两千多年专制政体高压下形成的畸形性格。不过,孟德斯鸠看法更深一层:


 

“绝对地服从,就意味着服从者是愚蠢的,甚至连发命令的人也是愚蠢的,因为他无须思想、怀疑或推理,他只要表示一下自己的意愿就够了。”


正因如此,启蒙曾经、现在依然是中国最紧迫的任务。


孟德斯鸠在写作中,参阅了大量有关中国的书籍,并与来自或到过中国的人士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关于中国,他下了很深的功夫。比如他对中国历史的总体评价:


 

“中国在历史上有过二十二个相连续朝代,也就是说,经历了二十二次一般性的革命--不算无数次特别的革命。最初的三个朝代历时最久,因为施政明智,而且版图也不象后代那么大。但大体上可以说,所有朝代开始时都是相当好的。品德、谨慎、警惕,在中国是必要的;这些东西在朝代之初还能保持,到朝代之末便都没有了。”


本书出版于1748年,时值清乾隆十三年,比中国著名的“窑洞对”早了将近200年,可见孟德斯鸠思想的历史穿透力!


孟德斯鸠更看到了这种情形下的历史结局。事实上,权力体制的专制性使统治集团成员最终都落得极悲惨的命运,案例史不绝书,李商隐慨叹唐明皇“如何四海为天子,不如卢家有莫愁”,许多皇帝在被杀戮之前的唯一心愿就是“不复生帝王家”,皇权专制在明代达到空前,而结果之一就是崇祯帝在亡国自杀之前,以亲手杀戮自己的儿女为这场惨祸添上了怵目惊心的一幕。



孟德斯鸠强调说:


 

“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在最初的那些朝代,政府的专制精神也许稍微差些;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正好相反。”

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相当于清王朝所谓的康乾雍盛世。看起来地理上相隔遥远,其间却似乎有着血脉上的深刻关联。刘勰说“异则胡越,合则肝胆”,诚然。


没有什么可以阻挡

他走出体制的脚步


以批判为终生价值取向的孟德斯鸠,其实本人的生活环境非常优越。

1689年(清康熙28年-乾隆20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园,曾祖父受封贵族头衔,祖父凭靠购买得来的波尔多高等法院职位跻身“穿袍贵族”。孟德斯鸠自幼受过良好教育,大学毕业后做律师。25岁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两年后继承其祖父、伯父一直占据的波尔多法庭议长职务,并获男爵封号。32岁那年,孟德斯鸠出版了《波斯人信札》,这部诙谐的作品为他带来不错的声誉。


虽然如鱼得水地身处体制之内,孟德斯鸠却从没有停止过观察和反思。他对法院内的种种陋习从未停止批判。作为全权庭长,他签署过一些令时人不能理解的判决。比如,他签署过一项不得驱逐“麻疯病人”的法案,并因此受到比亚里茨地区居民的强烈抵制。他说:“我实在找不到司法应该对这些麻疯病人保持冷漠的理由,尽管同事们可能觉得我太过热心……我只是想要消除这些人被隔离和驱逐的状态。”



在孟德斯鸠的法官生涯中,最浓厚一笔莫过于1725年11月11日波尔多高等法院重新开庭时他发表的演说。这部名为《审判与执法应以公平为准绳》的演说对当时的司法体制进行了深刻反思,演说稿一印出,立即被抢购一空再付重印,此后年年如此,法庭开庭之日,门口中都卖这篇讲演稿。因为,和法庭上那位正在口若悬河者相比,他遥远的前辈显然更深刻,更引人入胜。


在这篇演说中,孟德斯鸠对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都进行了不留情面的质疑。


他讽刺律师:


 

“法庭知道你们正直……而且令你们不光彩的诉状至今从未出现。”


他批评检察官的软弱贪腐:


 

“你们大概一生一世都要因为你们的职责而惊恐不安……一边向你们的当事人展示公正,一边却又使公正对他们总是可望而不可及。”


他甚至批判他自己所代表的法官们:


 

“法官们终日面对各种各样的诡计和突然袭击,于是真理和谬误使他们同样不敢轻易置信……法官的难处与其说在防备辩护人作伪,毋宁说在于对付那些他为之尽心竭力的人的诡计。”


最精彩的段落,莫过于他模仿当事人的语气,对法律人的批评:


 

“我们来到你们面前,而你们却让我们蒙受耻辱;你们看到了我们的伤口,却不想在我们的伤口上敷些油膏;当我们在离你们很远的地方受到侮辱时,你们愿意帮我们争得公道,但有人在你们眼皮底下给我们更大的侮辱时,你们却什么话都不说;你们,高踞法庭之上,我们把你们当作神明,但你们却一声不吭,就像泥塑木雕的神像。至少请告诉我们,谁能说你们不是那些攻击我们的恶徒的同伙?”



身为高等法院的核心人物,孟德斯鸠庭长在这一刻似乎回到了理性和启蒙的自己。在反思的同时,也坚定了他离开这一体制的决心。后来他果真做出了这件“不肖”之事,毅然出售了这个世袭的、能给他带来稳定而丰厚收入的庭长职务,不顾亲朋所劝。


无论是作为法律史学还是比较制度学,《论法的精神》都代表了后人难以超越的境界。对急功近利、随波逐流的当代中国人来说,孟德斯鸠的最大启示,在于几十年甘坐冷板凳,敢为天下人不敢为、不敢想之事。假如他像大小贵族那样好逸恶劳,或像我们今天的学术界这样投机跟风,《论法的精神》就不可能诞生。在本书的背后,隐藏着孟氏本人坚毅沉稳、持之以恒、矢志不渝的精神。


他说过:


 

“衡量一个人真正的品德,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发觉的时候做些什么。”


这岂不就是孔子后人子思所讲的“慎独”?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结语


历史长河到了新的阶段,人们都会有思想和精神上的迷茫,很多人都愿意从“我们应该走哪条路”、“我们应该怎样活”的角度出发去思考。但是,多数学者在讨论的时候,还是从基本的观念和立场出发,或者从单一的思想逻辑出发。换言之,最关心的问题是:我们在观念上、价值上应该有怎样的取向?


这样一种想法并不成熟。真正的学者——我指的是孟德斯鸠——之于今天的意义在于,他不只关心普遍性、价值性、观念性的东西,还应该关心和理解、甚至深入研究我们具体的历史和现实的变化。


他对探究这一切有着不知疲倦的兴趣。他说过:



 

“我从未知道有什么苦恼是不能为一小时的读书所排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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