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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规则大赢家!从巴特尔到周琦,新疆两度靠优先注册权制胜

付政浩 体育大生意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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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政浩

体育大生意记者


先哲说:“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河流”,但也有先哲说:“历史又是惊人的相似”。当中国股市越来越多的韭菜真的只有七秒记忆(包括笔者在内)时,后一句显然才是真理。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所以历史总是改头换面用另一种方式让你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比如,CBA的豪门新疆男篮在搞定那些从NBA重返CBA的中国本土球星时,两次赖以胜出的都是同一原因:吃透了“CBA优先注册权”这一规则。



2007年夏,从北京首钢走出的前NBA中国球员巴特尔与新疆男篮自行签下了一份年薪高达400万的天价合同,这在当时引发了广泛争议。因为北京首钢培养巴特尔多年并付出巨大心血,不仅当初允许其自由登陆NBA,而且在其从NBA返回CBA后还出钱资助其去国外治伤,在很多人看来,首钢对巴特尔可谓是情深义重。但结果却是,巴特尔从国外治伤回来后却转身选择与新疆签下天价合同。



尽管当时舆论普遍同情北京首钢,并指责忘恩负义以及新疆耍小聪明,但2007年9月10日,中国篮协的裁定结果却是:由于北京首钢未能在对巴特尔的一年优先注册权到期前与之续约或为之注册,所以球员可以自由转会,而巴特尔与新疆男篮的合同合法有效。


2019年1月,从新疆男篮登陆NBA火箭队的周琦在被裁掉后选择与辽宁男篮签下天价合同,这再度引起了广泛热议。周琦方面认为在自己登陆NBA时火箭队已经为自己向新疆支付了65万美金的买断费,而且新疆男篮也开据澄清信称周琦与新疆男篮再无合同关系,所以自己如今返回CBA可以以自由球员身份与自己中意的球队签约。



很多当年在巴特尔事件中愤愤不平的老球迷纷纷庆幸天理昭彰报应不爽,新疆也终于被人挖了一回墙角。但新疆却一直稳坐钓鱼台,有知情人也曾明确向体育大生意透露,辽宁男篮与周琦的合同肯定无效,最起码不能绕开新疆男篮自行签约。果不其然,2019年4月26日,CBA公司做出裁决:周琦返回CBA后,新疆广汇俱乐部享有对周琦为期两年的优先注册权或独家签约权。


从当年从北京成功挖角巴特尔,再到如今成功阻止辽宁挖角周琦,新疆两度胜出,都胜在了他们吃透了CBA优先注册权这一规则上。同样的,无论是当年的中国篮协还是如今的CBA公司,在做决策时的重要依据也都是CBA优先注册权。那么,何谓CBA优先注册权?



众所周知,由于CBA球员普遍都是各家俱乐部或者俱乐部所在的地方体育局出巨资培养,所以CBA自1995年成立以来抓得最紧的“立法”工作就是推行球员注册制。而注册制的核心就是最大程度保护地方体育局和CBA俱乐部培养后备力量的积极性,让俱乐部能够从容管束球员。中国篮协和CBA规定,球员必须由俱乐部或体育局为其进行注册,未能注册的球员不得参加中国篮协举办的任何比赛。并且,非经俱乐部和体育局的允许,球员不得自由转会。


据体育大生意记者梳理CBA球员注册相关规定,从1995 年的《中国篮协运动员转会暂行条例(讨论稿)》、《中国篮球协会运动员转会管理条例》,到1998年的《中国篮球俱乐部篮球运动员转会管理条例》、《中国篮协运动员管理办法》、《注册转会管理办法》,再到2002年的 《篮球运动员涉外转会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的《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4年的《中国篮协运动员涉外转会管理暂行办法》……直到2014年的《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二十年多来,中国篮协几乎每隔两年就会针对球员注册和转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单从“立法”之频,中国篮协对于CBA球员注册事宜的重视程度就可见一斑,但与此同时,这些《办法》频频推陈出新,也可见CBA球员自由转会的破冰之势已不可逆转,中国篮协也只能靠各种《暂行办法》暂时疏导而已。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在中国篮协和CBA历年“立法”授予CBA各俱乐部约束球员的各种武器中,优先注册权堪称是一把“尚方宝剑”,多少渴望自由转会的球员都因为这条规则而放弃抗争,转而默默选择留在母队。


所谓优先注册权,是指,“注册单位与运动员签署的代表资格协议期满后,该注册单位享有对该运动员的注册优先权。注册优先权期限根据所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的期限确定:1-3年,则注册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4-6年,注册优先权期限为24个月;7-9年,注册优先权期限为36个月。注册优先权期限内,如原注册单位需要,运动员只能与其签订代表资格协议。优先权期限内,如原注册单位需要,运动员只能继续与其签约。”按照此规定,如果运动员合同到期后不想与原注册单位续签合同,俱乐部又不愿意放弃,那么,运动员就只能“自废武功”,直到优先注册期所对应的年限(1-3年)结束。


简而言之,优先注册权的强势之处就在于,CBA球员在与俱乐部的合同期满之后, 如果俱乐部不同意球员转会到其它俱乐部, 不管其它俱乐部给球员提供多高的工资, 球员也不得转会,必须再为原俱乐部打1-3 年的球,或者球员也可以选择不进行注册,浪费掉1-3年的球员生涯时光。在CBA历史上,为了抗争这一优先注册权,确实曾有不少球员选择非常惨烈的“自废武功”,亦称“坐球监”,甚至江苏男篮当年的潜力股杨力更是因此含恨退役。


当然,也有人曾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成为自由球员,比如当年暗渡陈仓与新疆签约的巴特尔。2002年,NBA掘金队向CBA北京首钢男篮当家核心巴特尔发出邀约,厚道的北京首钢既没有像八一男篮对王治郅那样用夺冠目标推迟其登陆NBA的时间,也没有像上海男篮对姚明那样索要巨额买断费,几乎是无条件地第一时间欢送巴特尔前往NBA圆梦,这也让巴特尔顺利成为中国第一位在NBA首发的球员,更是第一位随队夺得NBA总冠军戒指的球员。而当巴特尔2005年从NBA归来后,他先是代表北京首钢征战了一个赛季,随后告诉北京首钢自己要前往国外治疗膝伤并寻求前往欧洲打球的机会。北京首钢不仅没有阻拦,反而资助了116230元作为巴特尔治伤的费用。



没有多想的北京首钢自然没有在接下来的2006-07赛季给巴特尔注册,而巴特尔巧妙地利用这一年在美国养伤的时间“坐球监”,据坊间传闻,在巴特尔外出疗伤之前,就已经有几家俱乐部与之私下沟通加盟事宜。这也是首钢一时大意,因为2005年巴特尔从NBA回国时薪水要求比较高,而且当时CBA也即将开赛,仓促间北京首钢只跟他签约一年,试图后续再慢慢沟通长期合同的事宜。而根据当时施行的《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代表俱乐部征战1-3年的球员,注册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


所以,当巴特尔一年后养伤归来,他已经是一名自由球员了,他随即与新疆男篮签下平均年薪400万的天价合同。此时才如梦初醒的北京首钢自然非常气愤,外部舆论也非常同情北京首钢,并纷纷声讨巴特尔和新疆男篮。但中国篮协通过听取律师意见,认为应该按照规定办事。无论如何,北京首钢错过了优先注册权的一年期限,巴特尔已经是自由球员,就此新疆男篮如愿得到了巴特尔。


巴特尔事件堪称是CBA球员注册制的里程碑,在这之后,各家俱乐部纷纷聘请律师或者法律顾问,这才开始真正重视钻研CBA的游戏规则。在巴特尔事件后,唐正东等CBA球星在转会时也开始越发重视CBA优先注册权这一规定,要么低价为母队效力1-3年,要么就痛下决心“坐球监”。并且因为当时的规定是,只要球员不断与母队续约,母队的优先注册权就可以一直维持下去,这决定了很多球员可能终其一生也只能在一支球队效力,除非母队主动选择交易。


因为CBA优先注册权的存在,导致那几年“坐球监”的球员太多,民怨沸腾,甚至不少球员要求CBA球员像NBA一样组建球员工会来保护球员的利益,所以中国篮协在2014年推出了新的规定《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其中两点分别给CBA的劳资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第一点,“ 对于运动员在合同期内为跳槽到另一支俱乐部而采用‘ 自我休克’ 等方式而停赛两年,以求获得自由球员资格的做法, 中国篮协不予支持”。简而言之,球员为谋求自由身而故意“坐球监”的办法失效;第二点,也球员只有第一次与俱乐部签约时,俱乐部才享有优先注册权,后续再续约,将不再享有优先注册权。


在这两条规定出炉后,CBA“坐球监”的人数大为减少,即便是那些试图通过涉外转会、宣布退役赴海外求学等“出口转内销”的方式来获取自由身的球员最终也往往功亏一篑、白忙一场。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与上海队签约的吴冠希以及前往奥地利打球的衡艺丰。



众所周知,衡艺丰是曾入选国奥和国青的江苏明日之星,2015年因嫌江苏男篮开出的薪水过低拒绝续约,随即没有在CBA注册。此后,衡艺丰成功在奥地利篮协完成注册并与奥地利雄狮队签下两年合同,这意味着衡艺丰得到了中国篮协的澄清信,换言之,衡艺丰通过这次涉外转会成为了自由球员。2016年,衡艺丰突然出现在了广州龙狮队的体测名单中,有关方面称广州队是从奥地利俱乐部转会引进衡艺丰的,衡艺丰通过涉外转会已经获得了自由身。但中国篮协最终认定,江苏男篮仍具有对衡艺丰的优先注册权。最终龙狮篮球只能用转会费和史鸿飞来与江苏交易衡艺丰的签约权。


此番,针对周琦从NBA回归后是否可以自由签约一事,CBA公司也举行了听证会,新疆男篮和周琦双方各自举证。周琦方面认为,在他登陆NBA时,新疆男篮出具了澄清信,向NBA澄清新疆男篮与周琦再无合同关系,并且火箭队当时向新疆男篮支付了65万美元的买断费,从这两点来看,周琦与新疆再无合同关系,周琦是自由球员。但CBA公司和新疆男篮则认为界定周琦是否是自由球员需要取决于CBA的球员注册规定。



虽然CBA公司在2018-19赛季开始前推出了全新的球员转会和球员注册规定,本赛季也是该规定的过渡期,但鉴于周琦当初登陆NBA时是2017年,而如今的新规定中针对NBA中国球员返回CBA的注册办法也有明文规定,在新规制定实施前,球员返回CBA需要遵循原相关注册规定以及球员和俱乐部的相关约定。



所以,此番在裁定周琦归属一事时,CBA公司其实是根据《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而不是2018年才出台的CBA转会和合同新规进行裁决的。而如前文所述,《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球员在第一次与俱乐部俱乐部签约时,俱乐部拥有优先注册权,相对应的是,当时中国篮协推行的CBA标准合同范本则是“4+2”,即球员代表球队征战四年后,球队对球员拥有为期2年的优先注册权。周琦前后为新疆效力四年,所以新疆对周琦还拥有为期两年的优先注册权。此外,新疆男篮在听证会上还提交了周琦当年与新疆签约时,周琦父亲代签(因为周琦当时未满18周岁,由监护人代签)的一份保证书,即保证日后若从NBA返回CBA,也应首选新疆男篮。



正是根据这两点,CBA公司最终认定,新疆男篮目前对于周琦拥有两年的优先注册权,这同时也意味着周琦在2019年1月与辽宁男篮签署的那份合同被判无效。这意味着,周琦接下来想要征战CBA就只能与新疆签约。当然,若周琦执意不肯再为新疆效力,新疆或许会考虑交易,比如用周琦交易辽宁男篮的赵继伟、贺天举等球员,但这些也只是迫不得已双方鱼死网破时的无奈之举。就目前来看,新疆男篮很可能会重新与周琦携手,并签下一份长约。体育大生意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周琦父亲周建伟。寒暄两句后,周建伟声音中透着无奈:“这个事情就不多说了,CBA既然这么判了,我们也不便于再说什么了。”随后就匆匆挂了电话


毫无疑问,当中国球员从NBA重返CBA之际与母队重新签约,这于公于私都是最好的结果。也唯有如此,未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球队支持自己的球星前往NBA圆梦。从这一层面来看,周琦归属一事的裁决不仅仅是周琦个人、新疆男篮、辽宁男篮的事情,还关系到未来更多的中国天才篮球明星,周琦将和当年的巴特尔一样升级成为一个行业惯例。最醒目的一点就是,随着迟迟不肯回归山东男篮的丁彦雨航也正在筹划回归CBA,周琦归属一事的裁决结论将肯定会被援引到后续处理丁彦雨航回归CBA的事宜中。



但与此同时,CBA这个优先注册权的存在又让很多球员丧失了合同到期后转会的自由,过度束缚了CBA的正常人才流动,从长远来看,对CBA并非好事。其实,在约束球员自由转会方面,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CBA与1976年之前的NBA很相似。CBA多年来可以靠一招优先注册权让俱乐部可以从容留住球员,而NBA在1976年之前,NBA球队老板对球员也拥有着强制续约权,即在球员的合同期满之后,如果球队老板需要球员继续留在球队,则球员必须与球队续约,不能够转会到其它球队,除非球员“自废武功”一年。


从1970年开始,NBA球员工会就在抗议这一条款对于球员不公平,称这是奴隶主对奴隶式的管理。直到1976年NBA和ABA合并后,时任NBA球员工会主席的“大O”奥斯卡-罗伯特森才通过劳资谈判废除了这一条款,转而规定球员在合同到期后可以自由转会,除非母队可以匹配其它球队开出的合同。因为是“大O”带领球员取得了这一里程碑式的胜利,这一条款也因此被称为“罗伯特森条款”。



客观而言,强行在球员合同到期后强制挽留的做法确实不够人性化,有悖“以人为本”之道,而且会导致CBA争议频发,影响CBA品牌美誉度。既然时代在发展,管理手段应与之同步,NBA在劳资谈判和转会条款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就是对CBA最好的启发。从束缚球员这一角度来看,CBA公司本赛季开始前推出的新合同和过往中国篮协制订的《注册办法》并无实质区别,CBA公司应该更大胆地逐步削减CBA优先注册权的适用范围甚至直接取消,转而采用NBA的受限自由球员制度。


当然,所有人都必须正视中国篮球人才的培养现状。毕竟CBA当前的球员主要是CBA俱乐部的三级梯队自行培养,所以确实需要尊重和保护俱乐部在人才管理方面的利益诉求。而归根结底,这种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才是造就CBA在注册制方面过度压制球员、高水平球员无法自由转会的原罪。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是,CBA需要尽快改变单一的人才培养机制,转而效仿美国使得高校也成为培养篮球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从而实现体教结合,早日走通小学一中学一大学一职业队一国家队这条体教结合的康庄大道。到那时,球员肯定有底气组建自己的球员工会,CBA自然而然也会实现真正的自由转会。


注:本文所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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