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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赋能优化营商环境!这里推出三方面举措…























近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健全工作机制为基础,以深化信用监管服务为重点,全力打造“巩固完善、深化融合、创新提升”信用品牌,营造经营主体守信、塑信、复信、用信的良好氛围,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有效、因地制宜的差异化信用监管举措,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一、筑牢信用监管基础。结合“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桩”作用。强化信用监管理念。在制定或修订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融入信用监管理念,嵌入信用监管措施,夯实信用监管法制基础,使信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标可循,保障信用监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推动信用监管关口前移从重失信惩戒向重信用风险防范转变,从信用服务和监管对象的融合点上深化应用,寻找突破口,夯实经营主体的责任,指导经营主体加强内部诚信管理,建立诚信管理制度,提升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能力水平,从根本和源头上降低可能产生的信用监管风险。

二、创新信用修复举措。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在信用便民惠企上精准施策,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拓展信用修复渠道。推出“两书合一”信用模式。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改革工作,将原先分别制作、分别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份文书整合为一份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实现一次制作、一次送达。同时,将处罚信息公示的依据、系统、法定公示期限,可申请信用修复的最短公示期限、条件、途径,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形成了“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惩戒于后”的信用监管工作格局。设立“信用修复”窗口。在省局官网上线“信用修复”窗口,开通线上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提供政策法规、查看信用修复事项、准备信用修复材料、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信用修复咨询电话等内容,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线上办理信用修复服务,有效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申请,强化信用修复主体责任意识,鼓励失信经营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

三、提升信用服务品质。为更好服务失信经营主体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持续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信用修复工作水平。

一是优化信用服务“政策包”。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的政策文件库,将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政策文件,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打包公布在省局官网,让经营主体能及时查阅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引导失信主体积极修复信用,推动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

二是强化信用服务“惠民性”。把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信用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失信行为信用修复“双轨制”,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下要求服务人员要态度亲切和蔼,政策解读服务到位,耐心、细心、真心、诚心、用心,一次性告知,尽量让企业办事人员少跑路,紧贴群众需求,灵活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线上强调不见面办理,让信息流转“见事不见人”,让信用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

三是打好信用服务“主动仗”。全面加强对窗口人员服务意识的培训,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保证办事顺畅。同时,强化推进和督查力度,确保将“两书合一”制度和“信用修复”窗口运用服务两项举措落到实处,不断完善丰富信用管理体系,助力山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 |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陈颖

实习编辑 | 杜小甜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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